关于进一步发挥机关作风建设意见箱作用的通知
时间:2025-10-15 来源:作者:
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自2021年“机关作风建设意见箱”设立以来,机关党委共收到并处理12人次意见建议,有效起到了服务、监督的作用。为巩固扩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落实学校“作风建设年”相关部署安排,更好地倾听师生呼声、汇聚发展智慧、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规范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意见箱作用,现将有关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意见箱设置
依托学校“智慧校园”服务平台,机关党委在网上办事大厅开设“机关作风建设意见箱”模块,支持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提交,实现意见提交、进度查询、结果反馈全流程线上化。
二、管理机制
机关党委按照分类限时协同办理的机制对作风建设意见箱进行闭环管理。
(一)分类处置。将意见建议划分为教学服务类(如课程安排协调、教学资源保障等)、科研支持类(如项目申报服务、经费使用审批等)、管理服务类(如学籍办理、人事手续、后勤保障等)、作风纪律类及其他类。机关党委将依照分类精准推送至对应职能部门。
(二)办理时限。按照“接诉即办”总原则,一般问题在2 个工作日内反馈答复,如遇较复杂问题确需延期的需提前向意见人说明,延长期限不超过 5个工作日。
三、提醒与监督
机关党委对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提醒督查相关部门办理进度,对处理及时、尽职尽责的部门及时提出表扬,对超时未办、敷衍应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将意见箱设置情况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确定意见建议反馈回复机制;机关工作人员要主动引导师生合理表达诉求,营造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实事求是。鼓励师生实名提出意见建议并维护其权益,反馈内容需客观真实、明确具体,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对匿名反馈意见依据实际酌情处理;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将依规追究责任。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办公楼105 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62982504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发挥应有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机关党委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