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选举、换届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1-04-02 来源:作者:
问: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选举、换届有哪些要求?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机关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机关党委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